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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凤凰路小学学生配餐需求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表于 2019-01-14 09:53     2920人阅读

济南高新区凤凰路小学学生配餐需求公告

现将济南高新区凤凰路小学就济南高新区凤凰路小学学生配餐项目需求进行公示,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济南高新区凤凰路小学学生配餐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1.配餐地点:济南高新区凤凰路小学
2.学生中午配餐,一荤二素一水果一汤,(色、香、味、型、温)营养搭配合理,主食:荤菜、面点、米饭以及汤类追求自然健康、不添加人工制剂,主食及副菜不限量。

3.餐具:不使用一次性餐具,双层保温饭盒(内部不锈钢内胆),保证学生就餐时饭菜温度达到60摄氏度以上。
4.学生午餐价格:15元/份。

5.收退费使用电子缴费系统。

三、项目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或其他重大餐饮管理事故。
3.营业执照须具须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4.近3年内应在济南市有三宗以上中小学午餐配餐供应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开评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务必携带身份证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注:上述资料报名和开评时均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均要求加盖公章,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经营范围具有餐饮服务或饮食管理),需加盖公章,现场报名、由家校评审小组查验。由委托人进行的,应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四、材料装订
按照文件要求装订材料,一式两份。材料应包含并不仅限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饭盒制售单班限生产份数)

3.加工配送中心场所面积(企业提供场地使用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盖法人章)
5.质量保证方案

6.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7.配送服务方案

8.食品加工车间监控安装证明材料;主要加工、贮存、检测设备彩色图片,不少于三张。
9.主要原料(米、面、油)清单、实物照片、供货合同与相应原料QS合格证。
10.提供在济南市范围内的中小学配餐供货合同复印件(三份以上,加盖公章)。

上述文件按顺序装订,档案袋封装,封条处写明“XXX公司凤凰路小学学生配餐项目材料,2019年1月17日14:00之前不得拆封”字样,加盖公司公章。
五、报名时间、开评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公示时间

2019年1月14日—1月16日,公示三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月16日下午14:00-17:00;

(三)开评时间

2019年1月17日15:00;
(四)开评地点

济南高新区凤凰路小学校二楼会议室;
(五)开评方式

1.2019年1月17日13:30—14:00为提交材料时间,携带材料送交开评地点,14:00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

2.2019年1月17日14:00—15:00为材料审核时间,由家校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核。

3.2019年1月17日15:00为样餐展示和现场答疑时间,材料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携带3份午餐实物样品及双层保温餐盒,以供家校小组评测,还应提供一次性卫生筷、纸碗或纸杯若干,以供评标人使用。并在期间对家校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
本次配餐需求根据对配餐管理、卫生管理、收退费管理、及餐食质量综合打分的方式进行。家校评审小组事先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进行样餐评测。家校评审小组成员通过材料审查、样餐品尝等评价方式符合资质要求的的餐食样品,综合考虑资质、质量、味道、营养、服务等进行打分,根据打分情况确定最终供应商。

供应商应确保文件中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开评期间至开评结束后,家校评审小组有权对供应商的资质材料进行复查,对加工场地、加工设备、原材料进货情况进行暗访和核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卫生情况不达标、原料质量低劣等情况,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并有权索赔和提起诉讼。
    六、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 韩老师   

联系电话:0531-55513577-6607

15169099881

                          
                              济南高新区凤凰路小学
                                   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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